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长春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实践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领导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学校的委托,开展本(专)科学生实践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本科实践教学领域的研究工作。
(二)就实践教学的教学体系构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训)室建设等工作向学校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三)制定实践教学专业规范和质量评价标准。
(四)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创新实践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设顾问
1人、主任委员
1人、副主任委员
2人、委员若干。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10月
16日
附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顾
问:
滕利荣
主
任委员:
邱智东
副主任委员:
祝恩智、李磊
委
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宏、王健、王淑敏、邓永志、苏鑫、宋丹宁、张欣、张天柱、张杰、郭红阳、梁伍今
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实践中心,负责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