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师引进、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学术交流、
新闻宣传等方面严把政治关的有关规定
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在教师引进、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学术交流、新闻宣传等方面的管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严把教师引进政治关
(一)学校积极吸纳人才,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在公开招聘中,人事处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有关要求。在招聘人员正式落编前,人事处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政审。属应届毕业生的,要由其所毕业的院校出具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由原单位开具反映其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有关证明。
(二)对全职或柔性引进人才,人事处要组派专人赴其原工作单位通过政审、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思想素质及现实表现。
(三)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来校工作的,须由被招聘人员所在地多个部门开具政审、调查材料。人事处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
(四)对属校内人员内部调配的,由职员岗位调配至其他岗位的,由人事处协调将其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转交至新调配单位。由其他岗位调配至职员岗位的,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干部考察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五)对招聘或引进的人才,一旦发现其存在政治问题,人事处须立即终止招聘或引进行为,对已入职工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清退。
二、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
(一)落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领导,校长和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的课堂教学管理体系,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质量关。
(二)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案评价、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落实校领导听课、处级干部听课等制度。发挥教学督导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听课、评课等督导检查活动。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联动,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三)强化教师的政治意识。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及各学院等要强化广大教师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把握,坚持学术无禁区、课堂讲授守纪律,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以及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等言行。对违反相关规定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把课程建设政治关
(一)课程建设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核制度。凡未经教务处审核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设新的课程。
(二)在课程建设中,开课单位须先行就课程建设的内容、教育对象、教授手段与方式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然后再报教务处进行复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就课程建设主要参与者的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的审核。
(三)属网络课程的,建设单位须先行联系有关部门对课程主要建设者和参与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然后再报教务处进行复审。同时,双方还须联系现代教育技心中心等部门,共同对网络课程发布的平台、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展现方式和手段等进行全面的审核。
(四)对涉有政治问题或违反政治有关规定的课程,教务处须及时制止,停止建设。已开设的须及时终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四、严把教材建设政治关
(一)对各类自编教材,要先由教材主编人员所在的单位进行审核,然后再提交教务处审核,最后再由学校组织成立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把关。要重点对教材的内容,教材编写人、主要参与者的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最后交由出版社进行终审。
(二)非自编教材,一般先进行校内初选、教务处审核后再上报出版社,该类教材的政治关审核主要由出版社进行,出版社须是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正规出版社。
(三)在教材编写和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政治有关规定的,必须及时停止编写和使用。已发放的,要及时收回、销毁处理。
五、严把讲座、论坛政治关
(一)学校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一会一报”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和部门须在活动开展前,重点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成长经历、学术背景、政治立场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其提出明确的要求,报告会期间要指定专人全程参加,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对邀请境外人员来校讲学、作报告的,须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等部门备案,除要对其身份、政治立场等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提醒外,还要对其主讲的课件、内容等进行提前审核,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对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活动中出现违反政治有关规定的,主办单位须立即制止,必要时要对一些错误言论予以批评和反驳,澄清事实、明确立场。
(四)教职员工中凡是被邀请到外单位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主讲人的,均须到其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进行登记,必要时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由其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对其提出明确的要求。
六、严把国际交流政治关
(一)学校鼓励各单位和师生参加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但在开展活动中,特别是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时,须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和科研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对有敌对势力介入的境外各类组织应坚决予以抵制,对涉及敏感问题和以了解国家安全信息为目的各类研究、调查项目等应一律予以拒绝。
(二)师生拟接受境外基金项目资助的,须先向所在的单位和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共同把关,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最后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师生参加境外各类学术交流项目,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师生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科技处等部门要在其出国前、归国后开展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明确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师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开展相关学术研讨的,须先到科技部门备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科技处、保密办等部门要对其公开发表的论文、交流内容进行严格的把关,严防有泄露国家秘密、核心数据等现象发生。
七、严把新闻宣传政治关
(一)新闻宣传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日常新闻报道内容的审核,严禁出现各类违反政治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生。
(二)校外记者来校采访的,受采访部门或个人需向其所在的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对外宣传稿件,须由受采访部门或个人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把关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的校内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的管理。要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建设专门的管理队伍,严格审批、发布流程,切实把好政治关。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师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所属教师以个人身份注册的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管理,严肃政治纪律,明确政治要求,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四)学校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校园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加强对校内各类报刊的管理,加强对各二级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的指导,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形成强势主流舆论。要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大对网上政治性有害信息的监控力度,牢牢把握网络舆论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八、严把校园政治安全关
(一)加强对校内各楼堂馆所的管理。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自将其租借给外单位或校外人员使用。确需使用的,要向其所在的管理部门申请,并经主管的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租借期间,使用单位或部门须加强对其所开展活动的内容、形式等的审核,严把政治关,严禁借机从事非法的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学校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各楼堂馆所的巡查和管理,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可乘之机进入校园从事非法活动。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团委要加强对学生各类社团的管理,坚决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宿制度,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防止政治有害宣传品、错误言论等在校园内的散布与传播,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九、附则
(一)本规定未提及且易发生政治风险的领域或工作环节,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制度,加强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