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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的意见

时间:2019-10-25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充分发挥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带动作用,保证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坚持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院领导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党课。 

 

 

建立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学院固定每月第一个周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日,第三个周三下午为党团活动日,各党支部要利用学习日组织党员集体学习或开展党日活动。 

 

 

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下级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每年年初和年末,党支部要向学院党委报告全年工作设想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重大事项或者决议要向学院党委报告。严格执行报告流程,党支部负责人向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没有发现相关问题的,或发现问题没有按规定报告的,或报告时刻意隐瞒重要事项和内容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外出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学院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到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公寓、课堂、食堂等,加强与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活动,听取意见,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增进感情。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2次。 

 

 

定期接待师生来访。单周周五下午设立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倾听基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接待档案,认真梳理问题和意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做好整改。 

 

 

重大决策前要开展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学院在做出事关全局、事关广大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召开由专家和各方代表参加的论证评估会。 

 

 

四、民主集中制

 

 

学院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民主意识,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坚持末位表态发言,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重要议题如有不同意见的人接近半数,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一次会议再作决策。决定一旦做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上级或本级领导集体未改变决定之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非常紧急的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更不得在党员群众中发布和表露与党组织决定不一致的意见。 

 

 

五、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按期进行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会前准备和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根据党员规模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学院党委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应上报学校党委。 

 

 

学院党委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每个党委委员要联系一个党支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每年上交一份所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六、“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途径。“三会一课”具体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如有紧迫问题,可随时召开。“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围绕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各项部署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调动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围绕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党课的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教学科研管理实际,就党章、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 

 

 

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干部查摆问题、相互帮助、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的有效方法。学院领导班子要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要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八、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民主生活会外,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支部,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九、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接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除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定的谈心谈话外,学院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专题与每个班子成员、年轻干部谈心谈话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专题与支部成员和所属党员谈心谈话1次。 

 

 

十、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制度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形,确定每名党员的评议等次。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法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党支部要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十一、党内监督制度

 

 

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对不当用权严肃问责。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推进院务、党务公开,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 

 

 

对于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党员、干部反映他人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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