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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7-19    作者:   点击:

 

 

 

 

                                     长春中医药大学

 

 

关于加强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围绕“新医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迎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就学校加强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提岀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围绕“新医科”建设需求,遵循临床医学教育规律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基本校情,借鉴优势经验,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医教协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岗位胜任力需求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完善临床医学人才教育激励机制,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完成临床医学教学机构调整,教育教学组织体系和管理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加强临床医学教育教学内容整合与系统改革,构建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临床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推进临床医学“3+2”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本、以德为先,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专业特色

 

坚持围绕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人民健康发展需求,突出培养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训练、基本技能,体现中医药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办学特点、培养特色。

 

(三)坚持医教协同

 

坚持深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结构,促进理论教学与临床教学有机衔接,积极探索构建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四)坚持“新医科”理念

 

坚持围绕落实“新医科”建设理念,挖掘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管结合、医文结合的整合课程,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学生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激发学生批判力、创造力、创新力,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医科”人才培养体系。

 

四、改革举措

 

(一)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于临床医学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开展“杏林青马工程”,推动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临床医学课程思政改革全覆盖,将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作为学生培养的首要考核指标,重点加强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要目的的历史与民族文化教育;以法制、公德、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教育;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教育;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世界观、方法论教育;以陶冶 高尚情操为主要目的的文学、艺术教育;以尊重生命、关爱病人、高尚医德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精神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二)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临床医学本科教学的“3+2”模式,即前三年在校开展基础医学教学,后两年在各临床学院开展临床课程教学和毕业实习。统筹优化通识教育、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推动基础与临床融合、临床与预防融合,深入推进“以器官、系统为基础”的综合性课程模式和基础实验课程、临床实践课程整合模式,重点开展多学科交叉综合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面向临床实践,整合相关学科和内容,系统组织实验教学。逐步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三门课程的实验内容,整合为机能学实验,完善课程标准,建立临床专业课程群,努力打造“金课”。

 

(三)探索建立临床技能教学新模式。根据临床医学教育标准,组织开展临床技能教学改革,优化整合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课程的基本技能教学,建立一门跨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全新的临床技能学。通过集中实训,使学生早期接触实践,早期接触临床,并与临床实习相贯通,与毕业考试、执业医师考试相衔接,形成五年临床技能实训全程贯通、多模块、分层递进的模式。

 

(四)打造模块化教学团队。按照整合的实验课程模块和实训教学模块,组建专业化教学团队,抽调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建课程组,遴选课程组负责人,推行课程负责人制,加强模块课程组集体备课、试讲,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模块中各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教研室与课程组双重管理的互动机制,打造与整合式课程相适应的优秀教学团队。

 

(五)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完善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依托各临床学院建设临床教学示范中心,在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要把各临床学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规划,明确各临床学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工作作为各临床学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各临床学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围绕人才培养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落实教育教学任务。

 

(六)加强医学伦理教育。从职业伦理、技术伦理和制度伦理三个层面,结合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卫生实践中涉及的伦理问题精选教学内容。加强医学伦理学实践,深入临床和社区开展实践教学。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关注医学伦理问题,关注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和需求、人格和尊严,强化学生关爱患者、敬畏生命的价值观念。

 

(七)加强医学生第二课堂培养。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大爱精神、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校园文化对医学生文化素养的熏陶,注重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衔接,注重校园文化与医学职业精神的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八)完善形成性评价体系。引导教师高度重视形成性评价,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记录和反馈,加强小组讨论、病例讨论、临床教学查房、PBL教学等对学生个人表现的评价和反馈,加强对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文档资料的评价和反馈,改进反馈形式,加强面对面反馈,注重反馈效果评价。

 

(九)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制订临床教学基地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出台教学查房、临床示范操作、临床小讲课、出科考试和教学资料登记等管理制度,规范临床带教工作,保证临床教学活动有章可循。实行临床教学资料“七记录”制度,即:实习安排记录、实习生考勤记录、出科考核记录、临床小讲课记录、教学查房记录、病例讨论记录、学生临床操作记录。

 

(十)改革完善考试制度。实行分阶段学业综合考试,实施基础理论综合运用、临床理论和技能综合考试,毕业实习阶段实施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分别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时段、考试方式、考核内容和成绩分配等具体要求。完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招募和培训标准化病人(SP),建立标准化病人(SP)招聘、培训、考核、管理等规章制度。探索引入CCS系统,实施计算机模拟病例考试(CCS)。加强OSCE组织与运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及时更新病例,优化考站安排和设置,完善操作标准和规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考核反馈,充分发挥考试在人文精神、临床技能、沟通技巧、循证决策和批判性思维等方面的评价和反馈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加大临床医学本科教育投入。学校在临床医学教育机构设置、师资培养、干部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选优配强专任教师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保证各临床学院床边教学经费,按照学生年度收缴学费70%的比例划拨临床教学经费,用于支付教师课酬、教学日常支出等项目,通过专项经费等方式加大各临床学院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保障

 

加强临床教学单位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健全临床教学医院教学管理机构,将各临床学院建设成为非直属附属医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临床医学院副院长,非直属附属医院成立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临床教研室。由院长、副院长、教学机构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临床教学管理领导机构。临床教研室配备教学秘书。

 

(三)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临床教师激励机制。调动临床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引导临床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潜心研究教学。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在临床教学中的引领和核心作用,校内基础医学教研室与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研室结对子,定期深入非直属附属医院,开展教学、科研、教研室建设的交流研讨。分批、分层次开展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聘任符合条件的临床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提高临床教师教学和管理能力。邀请临床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师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联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升临床学院的教学氛围。

 

(四)督导检查

 

完善临床教学检查制度,深入临床学院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解决临床教学存在的问题。加强科室临床教学活动的质量评估,建立临床带教抽查制度。制定临床教学质量标准和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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