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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的通知

时间:2019-12-26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对2012年申请博、硕学位者论文全部进行盲审外审。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评审原则:
1、科学学位学生:
①博士学位论文一式5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2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②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1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科学学位论文评议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承担。再次审阅论文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专业学位学生:
专业学位论文1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评审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承担;1份由学科内部组织省内专家评审,评审费用自理。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1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再次审阅论文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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