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请推荐创新能力有关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9-06-25    作者:   点击:

关于请推荐创新能力有关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高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吉林省发改委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等3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管理专家

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5年。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业协会(学会)及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专家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三、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入附表,于2019418日报送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郭骏骐

学院联系人:杜艳伟

  • 附件【专家信息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推荐吉林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吉ICP备05000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