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学院领导班子、行政与师生之间的联系,听取工作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群众原则。
第二条院领导班子成员轮值参加接待日,并通过学院工作群和学生会维权工作部公布轮值领导名单。如轮值领导因开会、出差或临时重要事宜不能接待,由学院协调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第三条接待对象为全院师生。
第四条接待日原则上每月举行四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13:30-16:30,地点在负责接待日领导的办公室,由一名院领导在现场接待来访师生,按规定进行处理和答复。
第五条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事项:
1.对学院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学院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投诉;
3.师生个人利益维护和请求;
4.其他与学院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来访人员须服从接待安排,提前一天到学院办公室进行预约登记。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预约访谈,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第七条协助院领导接待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八条学院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日组织、准备、协调等工作。
临床医学院
2019年12月2日